今天是:
网站首页 >> 正文

通知通告

关于做好新学期实验教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年08月29日 14:28   来源:    浏览量:

及有关单位

新学期伊始,为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保证实验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正常进行,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做好开学前实验实训场所的环境卫生消毒通风和实验仪器设备的整理工作,确保实验场所及实验仪器设备整洁有序;全面检查相关实验设施,调试校对实验仪器设备,确保实验仪器设备能安全正常运行,满足实验教学需要。

二、根据课程要求和实验建设情况,做好各项实验教学安排工作。对于新进实验设备、重新调整安置设备的实验要加快调试,尽快投入实验教学。

三、根据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认真编制本学期的实验教学任务书和实验课程表各院部任课教师与实验课教师要充分沟通,实验教学任务书(附件1)要与相关课程进程科学衔接,确保实验项目正常有序开出。实验要根据实验教学任务书编制实验课程表附件2各院部要根据本学期实验教学任务书,做好跨校区跨学院的实验教学安排并按要求落实填报跨学院实验任务书(附件3)。

以上附件院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请于第周周五(94日)下午5:00前报东校1号实验楼201室电话3076232电子版发送至tasxzx@sdust.edu.cn。

、有关说明及要求

1、各院部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实验实训场所的日常消毒、通风、卫生保洁等工作。

2、实验教学任务书和实验课程表是实验教学工作量核算与实验开课依据,各院部要认真组织实验教学任务书和实验课程表的填报和审核工作,一经提交后原则上不再改动。

3、实验教学任务要落实到具体实验场所、实验教师,并按要求规范填写课程类别、实验类型、实验学时、实验人数等信息;其中,课程类别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填写。

4、任课教师和实验课教师要随堂将《实验日志记录登记薄》中的项目、内容填写完整并且签字清楚,所填内容须与实验课程表一致。在核算实验工作量时,《实验日志记录登记薄》须一并上交。


教学科研部  矿业实训中心

2020828


关闭

联系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223号(东校园)

                 泰安市岱岳区凤凰路79号(西校园)  

邮政编码:271000

邮  箱:tasxzx@sdust.edu.cn

电  话:0538-3076232、3079829、3076608

Copyright 2024 | 版权所有: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教务部实习实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