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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组织2020级新生及新入职教师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年10月02日 16:21   来源:    浏览量:

各校区、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科字〔2019〕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增强学生安全防护能力,保障实验教学顺利进行,学校将组织2020级本科生、研究生及新入职教师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和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组织形式

1.培训对象:2020级本科生、研究生,需进入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新入职教师。

2.组织形式:

1)在线学习:通过登录“实验室安全教育系统”进行在线学习和考试。

2)线下学习:领取《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自行学习实验室安全相关知识。

二、培训要求

1.理工类学院(系)学生必须参加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成绩合格获得《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方可进入实验室学习。

2.文科类学院(系)可根据本学院情况,组织学生开展学习培训,对考试不作要求。

3.新入职教师参加完培训并考试合格,获得《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教学和科研活动。

三、在线培训及考试工作安排

1.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为:10月8日-10月25日,对考试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组织补考。

2.登录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点击“实验室安全教育系统”模块进入系统(或手机扫描通知下方二维码登陆系统),实验室安全教育系统学生账号为学号,教师账号为“99+工资号”,密码均为身份证后10位,系统使用指南见附件1。

3.参训人员须在系统“学习中心”模块中完成学习《实验室安全通识知识》和《实验室安全防护与应急处理》培训课程后方可参加考试。

4.参训人员可通过“练习中心”在线练习本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题库”内容。

5.参训人员完成考试并在线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后方可查询考试成绩。每位考生均有3次考试机会,系统自动记录最高分作为最终成绩。

四、其他说明

1.各学院(系)指定专人负责,作为单位实验室安全教育系统管理员,并于10月2日前上报管理员信息(附件2),管理员需加入实验室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群(QQ群号724580732),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的培训与考试组织工作。请各学院于10月7日前完成“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题库”的完善补充及《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的领取发放工作。2020级新生人手一册《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青岛校区以学院为单位到行政楼223房间领取,泰安校区、济南校区由校区教科部统一发放。

2.联系人:白丽、杨佳琪,电话:86057505。

附件:1.山东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系统使用指南

   2.各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系统管理员信息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9月30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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