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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年01月04日 15:47   来源:    浏览量:

各院(部)、有关单位

寒假即将来临,为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根据学校、校区放假要求,现就做好校区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院(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院(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细化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坚决排除安全隐患放假前,各院(部)要组织人员对所属实验室、机房等场所全面安全检查,特别要注意检查用电线路电源开关、实验设备维护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建立台账、细化措施彻底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制度保安全。各院(部)要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健全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规则等规章制度,制定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实验室安全组织架构,严格制度落实,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

四、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应急处置能力,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实验室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毒害事故、设备损坏事故、机电伤人事故、设备或技术被盗事故等的发生。

五、假期间除了工作需要或必须通电的仪器设备外,实验室和机房要注意关断电源、水源、气源等。值班严禁使用功率较大的电暖气、电暖风等取暖设备;严禁在值班室和楼道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烘箱、冰箱等设备;严禁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人员、学生在实验室学习。

六、做好在用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按照不同仪器设备的特殊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寒假期间实验室实行封闭管理,严禁私自出借或利用实验室进行培训等。如确需使用实验室,院(部)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和做好备案及监管协调工作,并报各实验楼值班室备案,进出实验楼要服从值班门卫管理。

、各实验楼门卫和各院(部)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所属实验楼(室)等场所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并立即上报

九、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增强防控意识,落实实验室防控措施,巩固防控成效。

各院(部)请于2021年1月8日(周)前将寒假期间实验室值班人员安排表及实验室负责人名单、联系电话等上报矿业实训中心综合办公室东校1号实验楼201室,电话3076232

附:院(部)实验室2021年寒假值班安排表

 

教学科研部  矿业实训中心

     20211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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