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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做好2023级新生及新入职教师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年09月18日 14:12   来源:    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和《山东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安全防护能力,学校将组织2023级本科生、研究生及新入职教师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和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及组织方式

1.培训范围:

设有实验室的教学科研单位所辖2023级本科生、研究生,及需进入实验室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新入职教师(2022年10月-2023年9月期间入职)。

2.组织方式:

(1)实验室安全通识教育采用在线方式:参训人员须通过登录“实验室安全教育系统”进行在线课程学习和考试。

(2)实验室安全专项教育采用线下方式:参训人员须通过学习《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及实验室安全相关知识,参加拟进入实验室组织的各类专项安全教育活动等。

二、培训要求

所有参训人员必须先参加完成实验室通识安全教育学习,达到规定的要求且考试成绩合格,再参加实验室专项安全教育学习并考核合格,取得拟进入实验室核发的准入资格后,方可进入相应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和教学科研活动。

各二级单位要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实施办法》相关要求,负责督导各实验室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做好实验室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和准入资格审核,强化对实验室规章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危险源管控要求、实验项目安全风险、防护与应急措施等实验室安全专项教育。

三、通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安排

1.实验室通识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时间为9月21日-10月20日。

2.参训人员登录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点击“实验室安全教育系统”模块进入系统(http://aqjy.sdust.edu.cn/ept/login/或手机扫描通知下方二维码登陆系统)。实验室安全教育系统的学生账号为学号,教师账号为“99+工资号”,密码均为“Skd_******”,“******”为身份证后6位,系统使用指南见附件。

3.参训人员须在系统的“学习中心”模块中完成校级实验室安全教育通识培训,包含《实验室安全通识知识》和《实验室安全防护与应急处理》两门公共培训课程,同时完成泰安校区设置的院级实验室通识安全培训课程后方可参加考试。

4.参训人员可通过“练习中心”在线练习泰安校区的“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题库”内容。

5.参训人员完成考试并在线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后方可查询考试成绩。每位考生均有3次考试机会,系统自动记录最高分作为最终成绩,90分为合格。对考试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组织补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说明

1.请各单位指定专人作为单位实验室安全教育系统管理员,管理员需加入实验室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群(QQ群号724580732),负责做好本单位实验室通识安全教育试题课程资源维护、培训与考试的组织工作。

2.请各单位于9月20日前完成《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的领取发放、题库更新、院级实验室通识安全培训课程、培训计划设置及考试设置。

青岛校区联系人:白丽、李艳艳,电话:86057505。

泰安校区联系人:王洪立,电话:3076232,地址:东校1号实验楼201室。

附件:实验室安全教育系统使用手册

泰安校区教学科研部 矿业实训中心

2023年9月15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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