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和有关部门:
五一节假期将至,为确保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稳定,根据学校和校区放假要求,现就做好校区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所属实验室、机房、实训场所(统称为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加强教职工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和应急防范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注意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电、防腐蚀、防风”等工作。
二、各部门要加强对危化品的管理、储存和使用,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三、各部门要做好在用仪器设备特别是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及维护保养工作,按照不同仪器设备的特殊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保管措施。
四、放假期间,除了工作需要或必须通电的仪器设备外,要注意关断电源、水源、气源,关闭好门窗。仍然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五、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实训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烘箱、冰箱等设备;严禁在实验楼公共区域存放物品和车辆。
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增强防控意识,落实实验室防控管理措施。
七、各部门要安排好实验室假期值班工作,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特此通知
教学科研部 矿业实训中心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