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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召开第五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研讨会暨校虚仿中心教学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日期:2022年07月13日 15:10   来源:    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质量,依据《关于开展山东科技大学2020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建设的通知》(实设处函〔2022〕27号)、《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实设处函〔2021〕42号)等文件要求,学校拟对已立项的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进行验收。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9年延期、2020-2021年立项的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详见《待结题验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名单》附件1。

二、项目结题验收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需对照项目建设任务书的建设目标,从项目建设成效、项目特色、运行服务、团队建设经费使用情况(重点建设项目及2020年一般应用项目含学院支持经费)等方面,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填写《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2)。

2.重点建设项目、一般应用项目和面上项目建成的相关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成果及资源须统一部署至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https://xnfz.sdust.edu.cn/)推广应用,并提供实验教学大纲、操作指南等教学文档作为支撑材料,重点考察项目资源的可操作性及实用性。请于9月1日前完成项目资源对接平台工作,对接请联系学校虚仿中心许士霄老师,电话:15589845625。

3.专题研究项目须在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践应用,并提供项目研究报告、教学文件及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支撑材料,重点考察项目研究报告的可执行性。

三、验收工作安排

1.负责人提交材料:已获批国家、省级虚拟仿真一流课程的项目直接认定为验收优秀,无需提交材料。其他项目需提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任务书1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2)及支撑材料一式2份,用档案袋装好,并将《结题验收表》封面(复印件)贴于档案袋正面。

2.单位审核:各单位对照各项目建设任务书中的具体内容和指标,对结题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各项目《结题验收表》项目所在单位意见,填写《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于9月8日前将验收材料纸质版统一提交至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22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k@sdust.edu.cn。泰安、济南由校区教科部统一报送。

3.学校验收: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审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对未达到结题要求的2020、2021年立项项目,若项目已启动且预期半年内能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交《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4),2019年立项项目不再延期。无特殊原因不参与验收或验收不合格项目给予撤项处理,收回项目建设经费资助,课程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同类项目。

各单位要加强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持续监管,督促项目负责人将项目建设成果纳入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发挥资源效益。学校对考核优秀的项目将优先推荐申报一流课程。

联系人:白丽、杨佳琪;电话:86057505。

附件:

1.待结题验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名单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结题验收表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煤矿安全开采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2022年7月15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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